1、在网上预约办理机动车迁出业务仅限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并通过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认证的申请人,预约申请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。
2、机动车所有人在了解确认迁出车辆符合迁入地环保要求(汽车尾气排放标准)、并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,才能提出迁出业务预约申请。
3、提交预约申请2个工作日后,可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,并注意车管部门的短信告知。
4、谁预约谁办理,预约人即视为代办人。请初审合格的预约人在3个工作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深圳市车管所综合服务大楼(南山区西丽龙井路689号)办理迁出业务,否则视为失约。
5、预约人在6个月内失约累计达到3次的,车管所将在1年内不再受理该预约人的网上预约申请。
一、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、备齐资料
二、预录入机动车信息、预交牌证工本费
三、刑侦验车岗检验车辆,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车辆,登记审核岗受理资料
四、领取临时行驶号牌、机动车档案。
一、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原件;
二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在转入地暂住的内地居民需提供转入地的居住证明);
三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、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。其中,二手车销售发票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;
四、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(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);
五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;
六、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;
七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》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(海关监管的机动车);
八、行驶证原件;
九、《授权委托书》(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