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承办机构】:
深圳龙华车管所
、
深圳龙岗车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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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宝安车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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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福田车管所
、
深圳罗湖车管所
、
深圳盐田车管所
【办理事项】: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
【办公时间】:星期一至星期五:9:00-17:00时,周六、日、法定节假日休息。
【咨询电话】:0755-22222000
【联系方式】:车管微信(szcgs2012)、微博(深圳交警车管所)和车管QQ(8002222666)
非深圳车牌的车辆已向注册地车管所开具《异地年审委托书》并备齐资料(见所需资料),将车辆开至深圳任一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(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表)
2、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:
办理顺序:
a、将车辆开至深圳任一安检机构(见办理地点)。
b、登录“网上车管所”
(点击进入)
在“表格下载”下载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,将所需资料交给窗口工作人员,交纳车辆检测费用。
c、车辆交由安检机构工作人员,车辆拍照、拓印车辆识别代码。
d、安检机构辅助查验员对机动车唯一性及车辆外观进行查验。
e、车辆过线检测
f、完整填写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
办理顺序:
1、安检机构将机动车检验资料上传“机动车网上审验中心”审核。
2、“机动车网上审验中心”审核机动车检验资料。
办理顺序:
1、安检机构照审验中心指令打印合格标志签章。
2、安检机构窗口领取行驶证及合格标志。
(一)《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》原件;
(二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。原件丢失的,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。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提供的,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;
(三)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;
(四)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(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);
(五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(六)行驶证原件;
(七)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原件;
(八)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)。
深圳车辆违章办事指南